法律監督是憲法賦予檢察機關的神圣職責。新時代新征程,檢察機關要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,牢牢把握“實”字要求,讓檢察監督工作更有力度、更見成效,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、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有力保障。
一要以“實”的態度強化監督意識。檢察干警要深刻認識法律監督的重要性,牢固樹立“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”的理念,切實增強做好監督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。要堅持問題導向,敢于監督、善于監督,對執法司法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,要勇于亮劍、堅決糾偏,維護司法公正和法治權威。
二要以“實”的舉措提升監督能力。要持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,完善檢察監督工作機制,優化監督程序和方式。要加強對新型犯罪、疑難復雜案件的研究,提升檢察人員專業素養和履職能力。要充分運用大數據、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手段,提高監督的精準性和有效性。
三要以“實”的作風確保監督實效。要堅持實事求是,深入基層一線開展調查研究,掌握真實情況。要注重監督工作的實際效果,避免形式主義、官僚主義。要建立健全監督效果評估機制,對監督事項實行臺賬管理、跟蹤問效,確保每一個監督案件都能落到實處、取得實效。
四要以“實”的擔當服務發展大局。要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中心任務,找準檢察監督工作的切入點和著力點。要加強對營商環境、知識產權、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的法律監督,為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。要積極參與社會治理,通過檢察建議等方式促進堵漏建制,推動源頭治理。
“實”是檢察監督工作的生命線。只有堅持實事求是、求真務實,才能讓法律監督真正成為維護公平正義的利器,才能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。全體檢察人員要牢記初心使命,以實實在在的監督成效,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、法治中國作出新的更大貢獻。